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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养生息后还需雪中送炭
2008-11-12 13:53  文章来源:嵊泗县经济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从2004年起,县委、县政府对水产加工行业实行“奖励办法”的优惠政策,为了解该“办法”在近几年内对我县水产加工行业发展壮大所起的作用,进一步探索企业今后的培育和扶持,我们对嵊泗县华利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嵊泗县翔远水产有限公司、嵊泗县新欣水产实业有限公司等15家主要水产加工企业作了专项调查,并听取了反馈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产加工企业扶持发展过程及现状
1、优惠扶持政策出台的背景
培育和发展水产加工行业及企业是我县长期以来“扶强扶优”政策的延续。在梳理前几年出台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 2004年,为弥补我县水产行业公共基础设施共享性差、交通运费高等等因素,达到与县外企业公平竞争的条件,县政府出台了更为优惠的《嵊泗县水产加工企业奖励办法》,即地方税收零留存扶持政策,使水产加工企业得到了更多更大的税费优惠。
2、扶持过程中的政策落实与兑现情况
《嵊泗县水产加工企业奖励办法》旨在弥补海岛水产加工企业的高运行成本和低设施享受,达到行业的做大做强。通过调查和了解,这项优惠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较好的兑现和落实,为多数企业稳步、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1)兑现时效方面。根据《嵊泗县水产加工企业奖励办法》要求,水产品加工企业在政策兑现上分税种按月征缴或一年一次或一年二次以先征后退的程序进行奖励,逐渐到采用年末一次性核准征、退、奖励办法,大大便利了水产品加工企业兑现优惠政策的手续,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企业增加了一定量的流动资金。
(2)奖励支持方面。《嵊泗县水产加工企业奖励办法》以地方税收零留存形式进行扶持,从15家县主要水产加工企业的不完全统计来看,2004年当年政府财政奖励总额在450万元以上,是新办法实行以来最多的一年;2005年起因税收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农特税改为农业税,并最后取消农业税,所以政府财政奖励总额大幅减少,约为100万元;2006、2007年政府财政奖励总额均在60万元左右。随着政府对水产企业实行地方税零留存优惠政策,促进了县国税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热情,从2006年起逐步对水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应税对象调整总体上降低国税征收税率。一般企业从国税税负2-3%降到0.8-1%,精加工企业的产品从国税税负5-6%降到3-4%之间。到2007年全县地方税收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奖励总额在900万元左右。
3、扶持后的企业发展现状
几年来,通过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培育,多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获得了动力、在市场拓展中增强了活力、在竟争发展中增添了潜力,总之各方面都得到了有效地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正如水产加工行业资深人士说的那样:《嵊泗县水产加工企业奖励办法》优惠政策对嵊泗水产行业支持极大,对基础产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果这几年没有该政策扶持,我县水产行业将大大萎缩,停业、关闭企业也将大大增加。同时促进了就业、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动力。
(1)生产规模稳步扩张。2004年15家主要水产品加工企业累计实现工业产值14113万元,到2007年扩张到22775万元,累计增长61.4%。
(2)销售收入明显增长。2004年15家主要水产品加工企业累计实现企业产品销售收入11716万元,到2007年增加到17825万元,增长了52.1%。
(3)企业权益稳中有升。2004年15家主要水产品加工企业资产总额9639万元,到2007年达到16430万元,累计增长70.5%;企业净资产3313万元,到2007年达到4611万元,增长39.2%;到2007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65万元,增长24.4%。
(4)用工队伍不断增大。2004年15家主要水产品加工企业职工总数419人,到2007年达到508人,增长21.2%;临时用工人数从1444人,到2007年达到1684人,增长16.6%。从2008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看仍趋增长态势。
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调查,《嵊泗县水产加工企业奖励办法》的实施,对水产品加工企业扶持培育的效果总体认为:政策是可行的、成效是明显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
1、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多数水产品加工企业对该项优惠政策的出台有所了解,但并不十分清楚,只简单地认为企业不用交税了,对如何充分利用这项优惠政策使企业受益更大不甚了解。
2、政策理解不够清晰。《嵊泗县水产加工企业奖励办法》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奖励税收包括那些内容,好多企业不够清晰。特别是增值税的25%部分和所得税的40%部分。
3、政策兑现不够主动。在调查中发现,该项优惠政策在兑现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管,兑现双方沟通不够,主动不足。(1)一些企业怕繁琐,不主动办理税收征、奖手续,无意中放弃了国税留存部分税收的奖励。(2)兑现部门因奖励范围大,企业涉及多,对未申请奖励的企业不征不奖;对申请办理兑现优惠政策的企业,因企业对应奖励税收的税种了解不全,又未认真审核,使企业实奖额达不到应奖额。
三、今后的建议与措施
根据我县工业经济的现状和传统水产加工行业在工业经济中的地位及作用,在政府对水产加工企业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之时,通过我们这次对主要水产加工企业的调查,提出如下建议和措施:
1、坚定行业扶持、培育的决心
由于《办法》出台时的制约要素仍未根本性改观,当前,企业又面临新的困难,新的工业增长点还未成型,保持和发展传统水产品加工业尤为显得重要。如果当时出台政策是为了休养生息,那么现在继续执行就是雪中送炭。所以建议:继续实行原优惠政策惠及水产加工整个行业。一是有利于水产加工行业稳定转型和提升;二是有利于全县经济和劳动力就业的稳定和支撑。
2、强化服务、加强宣传
针对不少企业对优惠政策认识的差异和了解的不透,只简单地认为企业不用交税了,不用办理相关手续了等的片面认识。一方面,要强化企业服务站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把各项政策宣传好、解说好,帮助企业理解和吃透精神,充分利用政策的扶持效应。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简化优惠政策兑现手续或程序。另外,要积极兑现企业根据优惠政策应奖未奖金额。
  (首发子站:舟山市嵊泗县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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